金羊网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即日起至8月1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网上申报,通过审核者将可获得6000元-40000元不等的补贴。补贴将于2020年拨付。
申请人须来自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扶持企业或“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且为单位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并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人才。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东莞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市人社局提供的名单显示,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共5609家,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共286家。
根据《公告》,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体为: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时,申请人须已落户东莞。
补贴标准方面,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人才,补贴标准为:本科或初级职称6000元/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10000元/人;博士或高级职称20000元/人。所在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的人才,补贴标准为: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0000元/人;博士或高级职称40000元/人。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