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将进行资格复审、调剂、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月3日至2月5日进行。
(一)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中 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对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原件。对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对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参加本市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符合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则须提供本条第一项所列要求应届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则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参加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资格复审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
(二)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二、确定首批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和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该名单拟于2月10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公布。
三、调剂及注意事项
(一)公布调剂职位和调剂人员名单
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未达到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招录职位为调剂职位,将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人员名单将于2月10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二)调剂报名的原则和条件
1、调剂在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
2、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4、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5、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6、原报考非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调剂时,只能申请调剂非选调生职位;原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调剂时,既可申请调剂选调生职位,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职位。
↓↓↓↓2019年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产品推荐↓↓↓↓ | |||
2019省考面授课程 课程进入 | 2019省考在线课程 课程进入 | 2019省考备考用书 优惠进入 | 2019省考免费资料 领取进入 |
相关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