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做出的1.628亿元处罚,长安福特随即发布声明回应,表示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并且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福特方面表示,作为一家始终注重商业道德及规范的全球公司,福特汽车承诺公司在全球各地的业务运营都会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和法规。
此前,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 记者 魏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