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指南】东莞篇

浏览:236 时间:2023-05-06
東莞位於廣東省中南部、珠江口東岸,地處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地帶、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中部。目前,東莞形...

编者按:万众瞩目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于今年2月公布,除了在中央层面出台多项便利措施外,区内9个城市亦各自推出多项政策吸引人才进驻。《橙新闻》整理出各市与港人息息相关的创业、就业、生活信息,为港人前往大湾区发展提供全面的指南。

东莞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地带、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中部。目前,东莞形成了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及设备、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造纸及纸制品等支柱产业,培育出LED光电、新型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等新兴产业集群。

一、创业篇

(1)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

产业孵化园将分别集聚以物联网、积体电路等为主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以LED制造设备、高端医疗设备等为主的雪铁龙制造业以及以研发中心、企业总部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将形成物联网、LED等相关产业的集群式发展。

园区企业全面享受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科技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及文化产业发展、积体电路产业发展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能享受东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创业园的各项优惠政策,享有场地免租、租金补贴、启动资金等扶持措施。

入驻方式(联络资料):

入园项目必须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及高新区产业方向的要求,符合高新区租赁专案入园标准,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专案实行一票否决制。

1、基本条件:必须符合高新区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及对应载体产业布局的要求。

2、项目自注册成立之日,2年内必须达到科技含量和产出要求(最终以《东莞松山湖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为准)

高科技生产性企业:

租用厂房的生产性企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厂房的工业年产值要达到2000元人民币以上,年税收100元人民币以上。

总部或研发企业(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年收入达到4000元人民币以上,年税收200元人民币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网址:http://www.sohovark.com/Default.asp

(2)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

2014年11月,由香港科技大学李泽湘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工学院原院长高秉强教授、长江商学院副院长甘洁教授等一众创业导师联合发起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几年来,基地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机器人创新创业孵化之路。基地积极推动科技平台建设,2016年成相继获批省新型研发机构及市级孵化器。2017年11月,成功获省人力资源厅认定为广东省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成为东莞市第1个获得此殊荣的创业孵化基地。

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项目是东莞市重点工程,也是松山湖生态园发展机器人产业的核心载体,预计在2020年投入使用。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园区的地下还将建设一个约10,000平方米的地下工厂,可进行高度精密的制造工艺与技术的测试;在地面上,还有约12,000平方米的中试车间,让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实现“无缝衔接”。

入驻方式(联络资料):

基地有多种孵化模式,主要以创新机械科技为主,详情可在网上填写资料,待基地团队联络合作。

http://www.xbotpark.com/

二、政策篇

(1)实施港澳英才引进计划

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包括:

(一)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首次来园区就业的港澳籍人才,可享受园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本科生按1.5万元人民币标准一次性发放;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园区重点扶持企业(包括市、园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以及纳入园区主力军、生力军和后备军企业,以下同)招引的港澳籍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研发人员按3万元人民币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在园区工作满1年,并在东莞市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居住地住址为东莞市)的港澳籍博士人才、园区重点扶持企业港澳籍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人民币/人的安家补贴。

(三)执业资格奖励。对在园区就业、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给予1万元/人·项的一次性奖励。

(四)实习补贴。园区企业每接收1名港澳籍实习生,按实际实习时间给予实习补贴。其中,给予本科生不超过3000人民币元/月·人的实习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月·人的实习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月·人的实习补贴。

(五)用工补贴。企业每接收1名港澳籍就业人员(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给予用人单位每年一次性1万元人民币/人,总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用工补贴。

(2)实施创新创业加速计划

(一)落户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自在园区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落户奖励;经香港科技园等与园区签订合作协定的机构推荐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一次性2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落户奖励。

(二)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自在园区注册成立企业之日的第2年起,2年内可享受实际租赁面积内不超过50平方米,总额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月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三)培训补贴。对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参加由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法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经认定可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培训补贴。

(四)参展补贴。由园区管委会或在园区管委会备案并获得认可的社会机构,组织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行业展会,给予参展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参展补贴。参展补贴范围为企业自费部分的展位费和会议注册费。

(五)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配套。鼓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专案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参赛获奖项目在园区注册成立企业的,按照国家、省市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

(六)发展成效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3年内完成入园协议承诺指标的,由企业申请,经园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定级别,分别给予3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不同等级的一次性发展成效奖励。

(七)高成长性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自在园区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高成长性奖励。企业成立后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均含本数)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的高成长性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企业当年园区地方财政贡献总额。

(八)产品市场应用支持。园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同类型产品时,加大对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采购力度。园区企业全年采购园区内无资产关联关系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产品金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采购额1%的采购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给予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销售额1%的销售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九)股权投资资助。对获得风险投资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由园区引导基金或子基金按不超过1:0.5比例,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跟投基金。

(十)担保贷款贴息。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专案,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进行核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利息最高100万元人民币,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同一企业(专案)每年度只能就同一项贷款申请贷款贴息。

(十一)投资补贴。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园区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按照年度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投资补贴,对单一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投资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同一家机构年度投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十二)研发费用奖励。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基础上,对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3)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计划

(一)知识产权诉讼补贴。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涉诉知识产权案件胜诉且判决已生效的,按照案件诉讼费、代理费、鉴定费及其它为开展维权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0%给予补贴(已由案件败诉方承担部分除外),每件案件补贴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二)商标注册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在国内成功注册商标的,给予每件1000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奖励。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商标奖励2万元人民币;获得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认定的,每件商标奖励1万元人民币。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获得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奖励1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奖励。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牵头,联合其他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获得认定的,给予每件5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版权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获得一般作品登记证书的,给予每件1500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获得软件版权登记证书的,给予每件2000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专利权受让补贴。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得专利权,凭专利权转让合同,每件发明专利给予5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专利权受让补贴。

(4)实施商务服务伙伴计划

(一)服务机构初创服务补贴。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服务机构,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每成功注册成立1家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不含在东莞市和园区整体搬迁进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给予服务机构4万元人民币的服务补贴。

(二)服务机构服务成效奖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入驻企业3年内首次达到“四上”标准,给予当年平台服务机构每家企业5万元人民币的服务成效奖励;入驻企业5年内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当年平台服务机构每家企业3万元人民币的服务成效奖励;入驻企业5年内获得上市后备企业资格认定的,给予当年平台服务机构每家企业1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成效奖励;入驻企业6年内新三板挂牌的,给予当年平台服务机构每家企业2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成效奖励;入驻企业6年内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当年平台服务机构每家企业10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成效奖励。

(七)服务机构服务促进补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平台服务机构为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组织大型商务、服务和交流活动的,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实际支付的活动经费,给予每场活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每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促进补贴。

(八)服务机构宣传推广运营补贴。在港澳地区设立园区宣传推广服务站,由园区指定的合作机构负责实际运营。对宣传推广成效突出的合作机构,给予每家实际支出内,每年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宣传推广运营补贴。

(5)实施宜居宜业计划

(一)住房资助。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香港籍或澳门籍高级主管或研发团队核心成员,租赁住房的,每人可享受2年内月租金总额不超过1800元人民币的房租补贴。原则上每个企业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平台服务机构组织港澳人才到园区参观、考察、进行商务活动的,经园区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入住园区指定酒店的,可按照实际消费,享受每次不超过3天,每天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的住宿补贴。

(二)往返交通补贴。港澳人才在园区实际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跨境交通补贴。

(三)子女教育。在园区稳定就业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子女,享受松山湖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入学待遇。

(6)其他规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园区管委会相关规定,协同实施本办法。

(二)开设申办企业“绿色通道”。结合园区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在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专门视窗。简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松山湖创办企业的注册流程,为港澳项目提供一站式落地服务,提高项目落地的便捷度和效率。改革港澳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申请的资料申报形式,著力改善填报内容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创建良好的体验应用场景和舒适的体验模式。

(三)本法所称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企业),是指企业创始人为香港籍或澳门籍、港澳高校就读或毕业的内地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且所注册企业股东中香港籍或澳门籍人员及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累计持股30%(不含本数)以上,办公地点为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具体范围由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属于园区重点扶持产业领域,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园区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7)公积金新政策:取消对港澳台人员申请贷款限制

东莞公积金新政明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东莞面向港澳台人员的公积金政策包括:

一)是不作为强制缴存扩面对象,但允许根据个人意愿缴存。

二)是除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提取政策待遇外,港澳台人员离职可按“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办理提取。

三)是港澳台人员不可以申请贷款,但缴存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8)多项政策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

按照今年3月公布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到2020年,初步形成贯穿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全链条,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从2018年的2.55%提高到2.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2018年的5798家提高到7000家,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量从2018年的130人提高到150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8年的26.2件提高到35件。建设创新强镇10个,认定培育100家创新型企业,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10个。到2025年,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3.0%以上。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拥有一批国际化创新型领军人才,聚集一批高水准实验室和研发机构,形成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掌握一批颠覆性核心技术,建成粤港澳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

对市参与建设的事业单位性质新型研发机构,可授予其自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批下属创投公司最高3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决策权。试点实施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改革,允许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多元投资的混合制运营公司。以引进培育产业化带头人为重点,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每三年进行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支持。

三、公司篇

1、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步骤一:合资合作各方洽谈;

步骤二:中方向所在地的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申请立项、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步骤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拟设企业名称预登记;

步骤四:中方向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报合同、章程(如有规定报国家审批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商务部审批。) ;

步骤五:向同级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书;

步骤六:获得企业组织机构赋码通知书后,向外经贸部门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步骤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企业正式成立;

步骤八:向技术监督局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步骤九:向所在地公安局申办制作企业印鉴,办理外汇登记、银行开户、税务登记、海关登记等其他相关手续。

2、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步骤一:外商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中方协办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拟投资企业名称预登记;

步骤二:向外经贸部门提交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章程(如需报国家审批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商务部);

步骤三:向批准成立的同级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书;

步骤四:获得企业组织机构赋码通知书后,向外经贸部门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步骤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企业正式成立;

步骤六:向技术监督局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步骤七:向所在地公安局申办制作企业印鉴,办理外汇登记、银行开户、税务登记、海关登记等其他相关手续。

办理部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http://home.dgaic.gov.cn/

3.买社保

港澳台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劳社〔2005〕133号)第五点执行,即:(一)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参加企业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二)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为所雇佣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三)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并派遣到内地就业,并未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台、港、澳人员,可不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

办理参保手续:

(1)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影本)和任职证明。

(3)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专网或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办理。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路东城大道168(网址:http://dghrss.dg.gov.cn/sbzw/)

四、交通篇

1.直通巴士

可在本港多个地点乘搭直通巴士,经过港珠澳大桥后直达东莞南城CBD国际航空港及多间酒店,车程约为3.5小时左右,票价由80至230港元不等。

2.高速铁路

从香港西九龙站乘搭高铁到达东莞虎门站,车程为约1小时,车票为二等座178元人民币(209港元),一等座268元人民币(315港元),头等座304元人民币(357港元),商务座373元人民币(438港元)。

3.港铁城际直通车

从香港红磡火车站乘车前往广东常平站,车程约1.5小时,车费为一等座155港元

五、置业篇

东莞六大片区包括城区、滨海、松山湖、水乡新城、临深和产业园,当中靠近深圳的临深片区较具投资潜力。深圳龙岗区房价每平方米4万至5万元人民币水准,临深相距只是隔几条街,房价差两倍,随时有机会追落后。

数据显示,东莞一手房价格于过去6个月平稳发展,平均处于每平方米1.67万至1.69万元人民币水准,上月房价为1.69万元人民币。期内六大片区中,以滨海片区房价最高达每平方米1.9万元人民币,其次为1.86万元人民币的临深,但后者房价按月跌近三成,并已较去年4月限购新政推出前约2万元人民币水准显著回落。

港人于大湾区买楼须符合资格:

1.必须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亦即回乡证);

2.买家需到内地开设银行户口,以付款买楼,须提供香港住址证明;

3.买家可向内地银行或香港指定银行申请按揭;最高可提供七成按揭;

4.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可在内地购买一套自用的住房;

5.须留意各市的限购令安排,如在中山买楼,若非祖籍中山,只能购买当地二手楼、商业公寓则不受限制;

6.如购买一手楼,必须确认发展商“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代表发展商有内地出售楼宇的资格;

7.内地楼宇物业买卖只接受人民币交易

六、教育篇

在东莞全面推进城市和产业升级的过程中,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程度成为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标志。东莞正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城市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结构、发展动力、城市环境、体制机制、人民生活水准的整体跃升,实现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动能转换。

为了更加科学、优化和细化地规划全市教育资源建设,市教育局正在联合专业的大数据研究机构,根据各镇街、园区的产业发展、人口变化等实际情况,用数学模型对未来的学位需求进行预测,争取在今年内出台各镇街、园区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科学布点全市教育资源。在此基础上,还将指导各镇街编制公办学校建设规划,将学校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到实处。

以下将列举几间较为有名气的学校,例如:东莞市常平莱恩学校、东莞市厚街丰泰外国语学校、广东宏远外国语学校、新世纪英才学校等等。

东莞市教育局

网址:http://edu.dg.gov.cn/

七、求助篇

内地报警电话为110,医疗救护电话为120(救护车出诊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包括车费及抢救治疗费),消防火警电话为119,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122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

邮政编码:510031

电话:(020)83135692

电子信箱:gab_msc@gd.gov.cn

东莞市人民政府

网址:http://www.dongg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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