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备受关注的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平均水质类别为Ⅲ类,属良好。对此,陈耀辉表示,自2016年11月在长安茅洲河启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东莞坚定不移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但是推进到现在,东莞的压力比较大。
东莞空气质量稳中趋好 主要江河水质基本平稳
金羊网 2019-06-04
2018年,东江南支流平均水质良好
文/图 金羊网记者 秦小辉
在“6·5”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8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并通报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新进展及部署,以及通报了近年的10宗典型环境违法案例。
去年环境违法处罚2.7亿元
在当天通报的10宗典型环境违法案例中,违法行为包括拒绝环保检查、未依法报批环评、未验先投、逃避监管、超标排放、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等,其中处罚最重的是发生在大岭山镇的一宗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据悉,2017年9月29日,执法人员对东莞市合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村一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毕。随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对其处以460万元的罚款。
该案件仅是东莞环境执法案件中的冰山一角。正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耀辉提供的数据显示,仅以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金额为例,去年,全市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金额达到2.7亿元,今年1月-5月处罚金额达到9729万元。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12月,东莞全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330宗,查封扣押423宗,停产限产75宗,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8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8宗。2019年,东莞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截至5月,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4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8宗。
饮用水源地平均水质达Ⅲ类
发布会还对外发布了《2018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结果显示,2018年,城市空气质量稳中趋好;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类别达Ⅲ类,主要江河水质基本平稳;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向好。
其中在备受关注的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平均水质类别为Ⅲ类,属良好。与2017年同期对比,平均水质类别保持Ⅲ类不变。东莞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为37.5%,IV类水体比例为12.5%,劣V类水体比例为50%;与2017年对比,东岸断面水质保持为II类,属优;石龙北河和第六水厂断面水质保持为Ⅲ类,属良好;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保持为IV类,属轻度污染;企坪、共和村、樟村和旗岭断面水质为劣V类,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
对此,陈耀辉表示,自2016年11月在长安茅洲河启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东莞坚定不移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但是推进到现在,东莞的压力比较大。陈耀辉表示:“希望通过打好三大攻坚战,使东莞的生态环境质量能在2020年出现拐点。”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2.5%
今年“6·5”世界环境日的主题聚焦“空气污染”。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东莞重点围绕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交通结构调整等方面,健全完善1+N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实施32项蓝天保卫战强化举措。
“2018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度污染(AQI达到200)的情况,最重的一天只达到190。”陈耀辉如是说。根据公报,2018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5~190,达标天数为301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2.5%,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2)等年均浓度与2017年相比均有下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仍存在超标现象。